第65章 哥哥在外偷吃了(第三更,爆更完成。想被大家电一电)(1/5)
作品:《雨夜,病娇妹妹求我收留》余音绕梁。
绵延不断。
当陆清走出格莱美琴行时,身后的光头男子甚至忘了自己的学生还在教室里等着,直接把他送到了门外,并且双手递上一枚名片——
“鄙人姓杨,有空请务必加我一下飞信!高手。我想进步。”
“不是高手。”
陆清没有回头。
只是接过名片,背对着他摆了摆手,
然后把range线和一大把被更换成小乌龟的拨片揣进兜里,悠然的着离开了步行街。
“唉。”
——“偷吃了。”
到底还是没忍住啊。
虽然,
弹的不是电琴。
但也算是碰了琴。
还是碰的别人的琴。
“嗯,6000块的小美只能说凑合,能把曲子发挥出一半的效果就算尽力了。毕竟是国产全单,做工懂得都懂。”
他微微一叹,
“但有一说一,能把‘小星星"顺利奏完,就总归值得称赞。”
在陆清眼里,小星星并非是1155665(dodososolalaso)的那个小星星,而是超10级难度指弹曲——iketar。
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好久没摸吉他,再次拿起琴演奏这个难度的曲子,多少会磕磕绊绊。
然而,“肌肉记忆不会欺骗自己”。
曾经8小时8小时投入进去的时间,超过2000遍单曲循环的练习,
使得自己哪怕是脑袋空空,也能有如神助般闭着眼睛,仅凭借手指肌肉的记忆,就把整首曲子给复刻完毕。
这并不是夸张,而是切实可以达成的事情——
“海量练习堆砌出绝对真理。”
手指会在经年累月的演奏下形成自己的肌肉记忆,对于任何曲子演奏的次数达到一定层级,都会自动行云流水的弹出来,甚至不需要走脑——
享受音乐就完了。
——
关于指弹。
并非广义上的“用手指弹奏乐器”。
而是指代一种吉他演奏风格——
一个人、一把琴,同时演奏出一个乐队的声音。
即“多声部一人奏”。
这个风格之所以能被广大吉他爱好者追捧普及,是因孤独自闭的小伙伴太多,导致许多人不好意思在别人面前开口唱歌,让“弹唱”这种表演形式对这部分群体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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