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宗(3/7)

作品:《史鉴

调,师延之靡也。规矩在,而公输之巧,拙工之挠也。古之人教我以极深研几之学,而我浅尝而躁用之,举天下万民之情,皆以名相笼而驱入其中,故曰“罔“也。

所以然者,何也?天下之思而可得、学而可知者,理也;思而不能得、学而不能知者,物也。今夫[物]名(利)则有涯矣,数则有量矣。乃若其实,则皆有类焉,类之中又有类焉,博而极之,尽巧历之终身而不能悉举。

大木之叶,其数亿万,求一相肖而无毫发之差者无有也,而名恶足以限之?必有变焉,变之余又有变焉,流而览之,一日夜之闲,而不如其故。晴雨之候,二端而止,拟一必然而无意外之差者无有也,而数恶足以期之?

夫物则各有情矣。情者,实也。故曰:“先王以人情为田。“人情者,非一人之思所能皆虑,非古人之可刻画今人而使不出于其域者也。乃极其所思,守其所学,以为天下之不越乎此,求其推行而准焉,不亦难乎!

今夫经界,何为者邪?以为清口分之相侵越者乎?则min自有其经界矣,而奚待于上?先世之所遗,乡邻之所识,方耕而各有其埒,方获而各计其获,岁岁相承,而恶乎乱?若其积渐匿侵,自不能理,乡邻不能诘;则以南北殊方、乍来相莅之文吏,唯辞是听,睹此山川相缪之广甸,亦恶能以一日之聪明,折群疑于不言之块土乎?徒益其争,而狱讼日繁,智者不为也。

以为辨赋役之相诡射者乎?诡射者,人也,非地也。民即甚奸,不能没其地而使之无形。而地之有等,等之以三,等之以九,亦至粗之率耳。实则十百其等而不可殚。

今且画地以责赋,豪民自可诡于界之有经,而图其逸;贫民乃以困于所经之界,而莫避其劳。

如之何执一推排之法而可使均邪?故均者,有不均也。以不均均,而民更无所愬矣。

以为自此而可限民之田,使豪强之无兼并乎?此尤割肥人之肉置瘠人之身,瘠者不能受之以肥,而肥者毙矣。兼并者,非豪民之能钳束贫民而强夺之也。

赋重而无等,役烦而无艺,有司之威,不可向迩,吏胥之奸,不可致诘。于是均一赋也,豪民输之而轻,弱民输之而重;均一役也,豪民应之而易,弱民应之而难。

于是豪民无所畏于多有田,而利有余;弱民苦于仅有之田,而害不能去。有司之鞭笞,吏胥之挫辱,迫于焚溺,自乐输其田于豪民,而若代为之受病;虽有经界,不能域之也。夫岂必陻其沟洫,夷其隧埒,而后畸有所归哉?诚使减赋而轻之,节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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