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中(7/9)

作品:《史鉴

则天子受万方之贡赋,愈不忍言矣。率此言也,必天下之无吏而后可也。抑将必天下之无君,而后无不可矣。是之谓夷人道之大经也。

君子之道,以无伤于物者自旌其志,苟非人所乐与者,一介不取,弗待于人之靳之也。如其所受之禄,斥言之曰此民之膏脂矣,恶有君子而食人之膏脂者乎?上既酬而升之,揖而进之,寄之以民社,而谓之曰:“吾取民之膏脂以奉汝。“辱人贱行,至于此极,欲望其戒饬自矜,以全素履,其将能乎?是以谓毁君子之风操也。

易动而难静者,民之气也。得利为恩,失利则怨者,民之情也。故先王惧其怀私挟怨之习不可涤除,而政之所扬抑,言之所劝戒,务有以养之,而使泳游于雍和敬逊之休风,以复其忠顺之天彝。故合之于饮烝,观之于乡射,逸之于大蜡,劳之于工作,叙之以礼,裁之以义,远之于利,禁之于争,俾怨讟不生,而民志允定。

今乃揭而示之曰:“凡吏之受禄于国者,皆尔小民之膏脂也。“于是乍得其欢心,而疾视其长上。其情一启,其气一奔,则将视父母之食于其子者,亦其子之膏脂;趋利弃义,互相怨怒,而人道夷于禽兽矣。

先王以君子长者之道期天下,而人犹自弃,则克己自责,以动之于不言之化。今置其土木、狗马、声色、宴游之糜民财者,曾不自省;而以升斗之颁,指为朘削,倡其民以嚣陵诟谇之口实,使贼其天良,是之谓导臣民以丧其忠厚和平之性也。

迪君子以仁民者,教之有术也;进贤士以绥民者,选之有方也;饰吏治以勿虐民者,驭之有法也。

仁不能教,义不能择,法不能整,乃假祸福以恐喝之曰:“上天难欺。“无可如何,而恃鬼神之幽鉴。惟孟曰永以不道之身,御交乱之众,故不得已而姑为诅咒,为人君者而焉事此乎?

王者之道,无不敬而已。敬天,而念天之所鉴者,惟予一人而已,非群工庶尹之得分其责也。敬民,而念民有秉彝之性,不以怀利事其长上,务奖之以坦然于好义也。

敬臣,而念吾之率民以养贤者,礼必其至,物必其备,辞必其顺,而与共尽天职勤民事也。天子敬臣民,臣民相胥以敬天子,而吏敬其民以不侮,民敬其吏以不嚣。

无不敬者无不和,则虽有墨吏,犹耻讥非;虽有顽民,犹安井牧。畏清议也,甚于鬼神;贱货财也,甚于鞭挞。以宽大之心,出忠厚之语,平万族之情,定上下之纪,夫岂卞急刻峭之夫所得与也?君子出其言不善而千里违之,诅怨之言,何为在父母斯民者之庭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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