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中(5/9)
作品:《史鉴》以河北人归女直,河南人归刘豫也。是其为说,狂騃而必不可行。匪直资千秋之笑骂,高宗亦怒而榜其罪于朝堂。
然而胡氏以管仲、荀彧期之,高宗终委国而听之,虽不知人,宁至于是!夫桧所欲遣归女直、刘豫者,非泛谓沦处江东之士民也。凡扈从南来分节建旄诸大帅,皆夹河南北之部曲,各有其军。而高宗宿卫之旅,不能与较盈虚。高宗惩苗、刘之难,心惴惴焉。
桧以为尽遣北归,则枝弱者干自强,而芒刺之忧以释。盖亦与胡氏春秋之旨相符。特其奸计未周,发言太骤,故高宗亦为之愕异。而韩、岳之勋名尚浅,高宗亦在疑忌相参之际,故不即以为宜。而胡氏促膝密谈,深相契合者,犹未可即喻之高宗也。
已而群盗平矣,诸帅之军益振矣,屡挫女直之功日奏矣。三军之归向已深,万姓之凭依已审,士大夫之歌咏已喧,河北之企望已至,高宗之忌之也始甚。
桧抑术愈工,志愈惨,以为驱之北而不可者,无如杀之罢之,权乃尽削而事易成。故和议不成,则岳飞之狱不可起,韩世忠之兵不可夺,刘光世、张俊不戢翼而效媚以自全。
高宗之为计也,以解兵权而急于和;而桧之为计也,则以欲坚和议而必解诸将之兵;交相用而曲相成。在廷之臣,且以为子翚、庆父之祸可永杜于百年。呜呼!亦孰知桧之别有肺肠,睥睨宗社,使不死,乌可制哉?
九
高宗决策选太祖后立以为嗣,道之公也,义之正也,保固宗祧之大计也。而其议发于上虞丞娄寅亮。疏贱小臣,言出而天子之位定,大臣无与者,宋之无人久矣!
寅亮之言,定一代之纲常,协千秋之公论,诚伟矣哉!顾其为人,前此无学术之表见,后此无德业之传闻,固非议定于诚,以天下为己任者也。
高宗于此,犹在盛年,度以恒情,必逢恶怒。越位危言,曾不忧及罪罟,夫寅亮何以任此而无疑哉?盖高宗之畜此志久矣,其告范宗尹者明矣。
故溢传于外,寅亮与闻而深信之,以为先发夫人之所未发者,功可必,名可成,有荣而无辱也。是谋也,宗尹闻之,中外传之,寅亮处下位而深知之。在位大臣充耳结舌,曾无有能赞一言者,故曰宋无人也。
夫宗尹诚不足道矣。张德远新平内难,任授分陕,赵惟重系属本支,尊参坐论;君有志而不能知,君有美而不能成,君有宗社生民之令图而不能决。
所谓“焉用彼相“者,责奚辞哉?故高宗之任二相也不专,谋和与战也不定,以其无忧国之忱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史鉴》 最新章节宋高宗中,网址:https://www.t965.com/508/508227/270_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