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英宗(1/4)

作品:《史鉴



集思广益,而功不必自己立,大臣之道也。而抑有不尽然者,非光大宅心而忠忱不渝者,其孰能知之?

夫博访于前,以尽人之才;分功于后,以奖人之善;是道也,则亦唯其当而已矣。用人则采公论,而后断之以其真;其合者,则曰此众之所允惬者也。

行政则访群议,而后析之以其理;其得者,则曰此众之所襄成者也。此其所当者也。

若夫宗社之所以安,大臣之所以定,奸邪窥伺于旁,主心疑贰于上,事机决于俄顷,祸福分于毫厘,则疏远之臣民,既非其所深喻;即同朝共事,无敢立异而愿赞其成者,或才有余而志不定,或志可任而才不能胜。

徒取其志,则清谨自矜之士,临之而难折群疑;抑取其才,则妄兴徼利之人,乘之而倒持魁柄。如是者,离人而任独,非为擅也。

知之已明,审之已定,握之于幽微之存主;而其发也,如江、河之决,不求助于细流。是道也,伊、周之所以靖商、周,慎守其独知,而震行无眚,夫孰得而与之哉?三代以还,能此者,唯韩魏公而已矣。

霍光之敢于易位也,张安世、田延年之共成之也。所以然者,光于大臣之道未纯,而神志不足以充也。且其居功受赏之情,不忘于事后,则固断之以独而不可也。

而韩公超然远矣。人主长矣,而母后之帘不撤;宵小持其长短,谤谮繁兴,以惑女主,而英宗之操纵,在其掌中。于斯时也,非独张升、曾公亮、赵概之不能分任其死生,即文、富二公直方刚大之气,至此而不充。

故“决取何日“之言,如震雷之迅发,而叱殿司以速撤;但以孤忠托先君之灵爽,而不假片言之赞助。其坐政事堂,召任守忠,斥其恶而速驱以就窜,必不以告赵概,而制之以勿敢异同。呜呼!以如此事,而咨谋于庶尹,会议于堂皇,腾书于章奏,求其事之不偾也,几何哉?

刘瑾一导淫之小竖耳,非有荧惑宫闱、动摇神器之危机也。韩文倡之,李梦阳成之,九卿随声而和之,刘、谢居中而应之;李东阳、王鏊俯仰其闲,亦非素结瑾以徼荣者;而参差(巨柄)[互持],竟以空朝廷而长宵人之气。

况守忠所挟者,垂帘之母后,所欲动摇者,入继之嗣君。则天位危,而顾命大臣之窜死,在俄顷闲;此何如事,而呼将伯之助,以召不测之忧哉?

韩公之独任于己也,其志之(真)[贞],盟于梦寐;其道之正,积于生平;其情之定,忘乎生死;其力之大,发以精神。功何必不自己成,名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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