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上(6/8)

作品:《史鉴

、范、富、马诸君子,出统六师,入参三事,皆于受事之初,例有条奏。闻之曰:“天下有道,行有枝叶,天下无道,言有枝叶。“以此知诸公失大臣之道。而明道以后,人才之寖降,风尚之寖卑,前此者(石)[吕]、李、向、王之风轨,不可复追矣。

书曰:“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以言者,始进之士,非言无以达其忱;上之庸之,非言无以知其志。故观其引伸,知其所学;观其蕴藉,知其所养;非必言之可行而听之行也。后世策问贤良,科举取士,其法循此,而抑可以得人;然而不能无不得之人矣。

至于既简在位,或贤或否,则以功而明试之,非以言者之始测于影响,而下亦仅此以为自效之资也。且夫藉言以为羔雁者,亦挟长求进之士尔。

其畜德抱道、具公辅之器者,犹不屑此。而况大任在躬,天职与共,神而明之、默而成之者,非笔舌之所能宣;而喋喋多言,以掩力行不逮之愆尤乎?

即以敷奏言之,射策之士,谏议之官,言不容已也,而抑各有其畔,不可越也。将以匡君之过与?则即以一德之凉,推其所失而导之以改,无事掇拾天德王道,尽其口耳之所记诵者,罄之于一牍也。

非是者,为鬻才之曲士。将以指政之非与?则即一事之失,极其害之所至,而陈其所宜,无事旁推广引,泛及他端之未善,以责效于一朝也。非是者,为乱政之辩言。将以摘所用之非人与?则即以一人之罪状,明列其不可容,无事抑此伸彼,滥及盈廷,以唯吾所欲废置也。

非是者,为死党之憸人。将以论封疆之大害与?则即以一计之乖张,专指而征其必偾,无事胪列兵法,画地指天,以遥制生杀之枢机也。非是者,为首祸之狂夫。且夫一言出,而且俟君之行此一言也,则事不冗,而力以暇而有余。一言出,而君既行此一言矣,则意相得,而后可因而复进。故志行而言非虚设。

行与不行,皆未可必之于君心;姑且言出如哇,而唯恐不充于幅,诚何为者?况乎一人之识,以察一理,尚虑其义不精,而害且伏于其隐。乃搦管经营,旁搜杂引,举君德、民情、兵、农、礼、乐、水、火、工、虞、无涯之得失,穷尽之于数尺之章疏。才之果胜与?念之果周与?

发果以诚,而行果无不得与?问之心,而固不能自信;按之他日,而已知其不然。徒尔洋洋娓娓、建瓴倾水而出之,不少待焉;不怍之口,莫知其咎,亦孔之丑矣。则在怀才初进之士,与职司言责之臣,犹不可不慎也。而得君已深,历任已夙,居密勿以静镇四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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