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宗下(2/5)
作品:《史鉴》,亦操不能久待之心,志气愤盈,乘时以求胜。
乃至一陟一迁,举朝视为黜陟之期,天子为改纪元之号;绪日以纷,论日以起,嚚讼盈廷,而国随以毙。垂法不臧,非旦夕之故矣。
夫宋之所以生受其敝者,无他,忌大臣之持权,而颠倒在握,行不测之威福,以图固天位耳。自赵普之谋行于武人,而人主之猜心一动,则文弱之士亦供其忌玩。
故非徒王德用、狄青之小有成劳,而防之若敌国也。且以寇准起家文墨,始列侍从,而狂人一呼万岁,议者交弹,天子震动。曾不念准非操、懿之奸,抑亦无其权藉;而张皇怵惕,若履虎之咥人,其愚亦可嗤也。
其自取孤危,尤可哀也。至若蔡京、秦桧、贾似道之误国以沦亡,则又一受其蛊,惑以终身,屹峙若山,莫能摇其一指。立法愈密,奸佞之术愈巧。太宗颠倒其大臣之权术,又奚能取必于闇主?徒以掣体国之才臣,使不能毕效其所长。呜呼!是不可为永鉴也欤!
十一
自唐渔阳之乱,藩镇擅士自殖,迄于割据而天下裂。有数郡之土者,即自帝自王,建蚁封之国。养兵将,修械具,僭仪卫,侈宫室,立百官,益以骄奢,其用不赀。
户口农田之箕敛,史不详其虐取者奚若,概可知其溪壑之难填矣。然而固不给也。于是而海国之盐,山国之茶,皆官榷卖;又不足,则榷酒、税农器之令,察及毫毛。迨宋之初,未能除也,皆仍僭伪之陋也。
然就此数者论之,唯农器之税,为虐已甚。税兴而价必涌贵,贫民不赡,则器不利而土荒,民之贫,日以酷矣。榷酒者,官吏降为当垆之佣保,辱人贱行之尤也。
而抑有可通之理焉。唯海之有盐,山之有茶,农人不得而有也,贫民不得而擅其利也,弃耒耜以营牢盆,舍原隰而趋冈阜,富民大贾操利柄以制耕夫之仰给,而军国之盈虚杳不与之相与;则逐末者日益富,力田者日益贫,匪独不均,抑国计民生之交蹙矣。
故古者漆林之税,二十而五,车乘牛马,税之于商,先王之以敦本裕民,而持轻重之衡以低昂淳黠者,道莫隆焉。则斯二者多取之,以宽农田之税,仁之术,义之正也。虽偏方之主,立为程法,其迹若苛;而有王者起,又恶得而废焉?
若夫酒,则尤有道存焉。古之为酒者,以疗疾,以养老,以将敬于宾祭。而过饮之禁,自禹以来,垂戒亟焉。天子所不敢耽,圣人所不敢旨,则愚贱贫寒之子,不敢恣其所欲,素封纨袴之豪,不得听其所嗜。
故周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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