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九(4/7)

作品:《史鉴

予以从容谋生之计,而暇豫以图,方春于耜之劳,民不能自度,上为度之。而当其缓也不容急,当其急也不容缓,忧民之忧者,不可不察也。

以六月征者,期成于八月;以十月征者,期尽于一冬。力可供,则必之以速完;贫不可支,则蠲除于限末。严豪民玩上之罚,开贫寡自全之路,一岁毕一岁之征,民习而安焉。王者复起,不能易也。

六十二

文信公奉使不屈,从容就死,推忠贞者,莫之能踰也。求其先信国而兴者,颜鲁公而外,孙晟其无媿焉。

信国以儒臣起义,事中国之共主,败而不挠,亡而不屈。而晟捐其故国,自北徂南,投身危邦,事割据之主,则出身次第不若信公之大正。江南非四海兆人之元后,而为之效死,盖亦褊矣,而未可以此短晟也。

晟虽非江南之人士,然其南奔也,石、刘二氏以沙陀部落而僭大号,且进契丹以入践中原,君劣臣离,上下荡然无纪,虽云故上,固志节之士所不忍一日居也。

江南承天下无君之乏,保境息民,颇知文教,士不幸生于其世,无可致身之地,则择地而蹈,能用我者,为尽臣节,委诚以舍命,初非叛故主、附新君、仅酬国士之知者,此亦奚足以此病晟哉!

乃若晟之奉表于周,请奉正朔,与信公之祈请于蒙古也,其事略同;而折中于义,则晟愈焉。江南之与周齿也,小役大,弱役强,役焉而可保其宗社,则宗社重矣。

宋之于蒙古,人禽之大辨也,屈志以祈请,虽幸而存,为犬豕之附庸,生不如其死,存不如其亡,而宗社抑轻矣。

然则信公之为赵氏宗社谋也则忠,而为自谋其所以效忠者则失也。海上扁舟,犹存中华之一线,等死耳,择死所而死之,固不如张、陆之径行以自遂矣。晟之屈己以请命,志士之所弗堪,固劳臣之所必效。

幸得当而延李氏一日之宗祊,屈不足以为辱;但不以其私屈焉,而志已光昭矣。此晟之死,视信公为尤正焉。若其坚贞之操,从容之度,前有鲁公,后有信公,鴈行而翔于天步,均也,又何多让与!

六十三

宝俨论相之说,非也。天子之职,择相而已矣。百为之得失,百尹之贞邪,莫不以择相为之本。为天下之元后父母,仅此二三密勿之大臣,为宗社生民效其敬慎,不知自择,而委之前在此位者,以举所知而任之,不知天之与以天下、而天下戴之以为大君,何为者邪?

既云令宰相举所知矣,是信其有知人之明、靖guo之忠也;又责以保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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