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九(1/7)

作品:《史鉴

五十八

盗非可一时猝捕而弭者也,故汉武帝分遣绣衣持节逐捕而盗愈甚。盍亦思盗之所以能为盗者乎?以为倏聚倏散、出鬼人魅者,从其为盗之顷、见其如此耳。

其必有居也,必与民而杂处;其劫夺而衣食之也,必有所资于市易;其日游行而无忌也,必与其乡之人而相往来;其不能以盗自居、必有托以自名也,必附于农工商贾技术之流,而曰所业在是。

故乡之人知其盗也,郡邑之胥吏,莫不知其盗也;所不知者,朝廷猝遣之使,行芒芒原野之中,阅穰穰群居之众,尽智殚威,祗以累疑似之民,而终不知盗之所在耳。

使臣逐捕之,则守令坐委之曰:天子之使如此其严威,无可如何,而何易责之我邪?则盗益游行自得而罔所忌畏。以秦皇、汉武之威,大索天下,而一夫不可获,况使臣哉。

盗者,天子之所不能治,而守令任治之;守令之所不能知,而胥役知之;胥役之所不尽知,而乡里知之。乡里有所畏而不与为难,胥役有所利而为之藏奸。

乃乡里者,守令之教化可行;而胥役者,守令之法纪可饬者也。盗亦其民,胥役亦其胥役,舍此勿责,而欲使使者以偶见之旌旄、驰虚声而早使之规避,则徒为民扰而盗不戢,其自贻之矣。周主知其然,罢巡检使臣,专委节镇州县,诚治盗之要术也。

五十九

王补画平一天下之策,先下江南,收岭南,次巴蜀,次幽、燕,而后及于河东。

其后宋平诸国,次第略同,而先蜀后江南,晚收河东,而置幽、燕于不复,与朴说异。折中理势以为定论,互有得失,而朴之失小,宋之失大也。

以势言之,先江南而后蜀,非策也。江南虽下,巫峡、夔门之险,水陆两困,仰而攻之,虽克而兵之死伤也必甚。故秦灭楚、晋灭吴、隋灭陈,必先举巴蜀,顺流以击吴之腰脊,兵不劳而迅若疾风之埽葉得势故也。

以道言之,江南虽云割据,而自杨氏、徐氏以来,以休兵息民保其国土,不随群雄力竞以争中夏。李璟父子未有善政,而无殃兆民、绝彝伦、淫nue之巨慝;严可求、李建勋皆贤者也,先后辅相之;冯延己辈虽佞,而恶不大播于百姓;生聚完,文教兴,犹然彼都人士之余风也。孟知祥据土以叛君,阻兵而无保民之志,至于昶,骄淫侈肆,纵嬖倖以虐民也,殆无人理。

则兴问罪之师以拯民于水火,固不容旦夕缓也。岭南刘氏积恶三世,民怨已盈,殆倍于孟昶;而县隔岭峤,江南未平,姑俟诸其后,则势之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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