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五(3/6)
作品:《史鉴》之生也,必先知自保其生也。忘其身之死亡,则无复念人宗社之存亡,任一往之气,乘须臾之权,何不可为也?
愚者日与之居,臭味相移,则念偶动于慈柔而辄为中沮,己在陷溺之中,何暇援人之溺也?风愆稍艾,虐政稍苏,暂觉其有小康之德,而身死国乱,孽子悍壻狺争于中,而契丹乘之以入,皆自重诲启之,嗣源召之。一言一事之惠泽,杯水之于车薪,孰能许之以仁邪?
三十二
仁者,有生之类所必函也;生者,上天之仁所自荣也。故曰“本立而道生”。仁动于天,厚植于心,以保其天性之亲,于是而仁民爱物之德,流行于天下,人道之生也;于是而传世永久之福,垂及于百世,天道之生也;于吴越钱氏有足深取者。
钱铰与董昌为流匹,起群盗之中,其殴人争战,戕民逞志,屈志逆贼,受其伪册,与高季兴、马殷、刘严、王延政、孟知祥互有长短,而无以大异。则爝火之光,宜其速熸耳。而延及宋世,受爵王廷,保世滋永,垂及于今,犹为华族,子姓蕃衍,徧于江东,夫亦何道而致然哉?
仁莫大于亲亲,非其私之之謂也。平夷其心,视天下之生,皆与同条共贯,亦奚必我父兄子弟之必为加厚哉?
此固不可深求于物理,而但还验其心之所存、与所必发者而已。均之为人,而必亲其亲者,谁使之然也?
谓之天,而天未尝诏之;谓之道,而道亦待闻于讲习辩说之余矣。若其倏然而兴、怵然而觉、恻然而不能忘者,非他,所谓仁也。
人之所自生,生于此念,而习焉不察耳。释氏斥之为贪爱之根,乃以贼人而绝其类。韩愈氏曰:“博爱之谓仁。”言博也,则亦逐流而失其源也,博则其爱也弛矣。
有人于此,可生也,亦可杀也,见为可生,而生之也快,见为可杀,而杀之也亦快,即见为不可杀,而卒不能不杀也,则亦置之矣。至于父子兄弟,即不容已于杀,而必戚然以终身,如其见为可生,则必不如他人之唯力是视,尽吾道而付之无可柰何者。
以此思之,仁天下也有穷,而父子兄弟之仁,则不以穷而妨其爱也。唯不仁者,舍其约以务于博,即有爱焉,亦散漫以施,而自矜其惠之溥;如其穷矣,则视父子兄弟亦博爱中之一二人而已。置之可也,杀之又奚不可哉?故与人争名,名不两归而杀心起;与人争利,利不两得而杀心起;乃至与人争国、争天下,势不两立而杀心愈熺。
呜呼!汉文帝之贤也,且以尺布斗粟致不容之怨,况下此者!于是而曹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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