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宗一(2/8)

作品:《史鉴

浮慕令名,奚足以及此哉?故于德宗之初政,可以決其不克有终也。



法为贤者设乎?诚贤矣,虽不授之以法而可矣。故先王之制法,所以沮不肖者之奸私,而贤者亦循之以寡过。唐既于牧守之外置诸道诸使,使自择任寮吏,于是其未乱也,人树党以营私,其乱也,聚徒以抗命。

沈既济上选举议,犹欲令州府辟用僚佐,而不任宰相吏部兵部之铨除,且曰:“今诸道诸使自判官副将以下,皆使自择辟吏之法。”何其不恤当时之大害至此极也!

自天宝兵兴以后,迄于宋初,天下浮薄之士,置身私门,背公死党,以逆命谋篡、割据分争者谁邪?既济以为善政,而论者奖之为三代之遗法,甚矣!其贻祸之无穷矣。

夫环天下之贤不肖,待铨除于吏部,不足以辨不齐之材品,此诚有未允者,而亦事理之不得不然者也。操黜陟之权于一人者,天子宪天以立极,犹万汇之荣枯统于真宰也。

分进退之衡,使宰相部臣司其进,牧守使臣纠其退者,各有所司而不相侵,犹春夏之司生,秋冬之司杀,互成岁功也。牧守既临下以考功罪矣,又使兼爵人禄人之权焉,则诬上行私、政散人流而不可止。

唐之以判官副将听诸使之自择,其威福下移之害,既可睹矣。激安禄山以反者,幽、燕部曲也;党刘展以反者,江、淮亲旧也;劝李宝臣以抗命者,王武俊也;导李惟岳以自立者,毕华也;说朱滔以首乱者,王侑也;奉四叛以称王者,李子千也。

自非端士,必怀禄以为恩。足不涉天子之都,目不睹朝廷之法,知我用我,生死以之,而遑问忠孝哉?

故自田承嗣、薛嵩、李正己、李希烈以泊乎李克用、朱温、王建、杨行密,皆有尽心推戴之士以相煽而起,朝廷孤立,无与为谋,唐之亡,亡于人之散,明矣。

抑令天下无衅,牧守无妄动之心,而互相辅倚,以贪纵虐民、荡佚法制,亦孰与禁之?而国民之交病,不可诘矣。既济倡为邪说,以破一王之法制,意者其为藩镇之内援,以禁天子不得有一士之用乎?

不然,何大纲已失,必取其细目而裂之也?其曰“辟吏之法,已试于今”,不轨之情,已不可揜矣。



不欲以其死累天下者,君子之义也;不忍于送死之大事,而不以天下故俭其亲者,人子之心也;两者并行而各尽。故尸子曰:“夫已多乎道。”

岂必唯父命之是从哉?况乎有固吝之心,而托之遗命以--之者,嬴政之自纵其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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