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感言!(2/4)
作品:《捞尸人》 我像是一只蚂蚁,在祖国的地图上爬来爬去。
以至于后来实在没地方可以去了,心里居然开始埋怨起老祖宗当年为什么不再多打下点地。
鸭绿江的断桥,长白山的壮丽,祁连山的豪迈,赛里木湖的宁静,内蒙的沙暴……
真的,多出去走走确实有用。
我悟了,文艺点的说法就是感受到自己的渺小,通俗点的就是终于发现自己原来是个屁。
然后,我就手痒了,又找到了想写书的倾诉欲。
虽然我上次说我要利用空窗期好好学习补足自己短板让自己如何如何提升云云……
但是,很抱歉的告诉大家,我是真的没有半点长进。
身为一个作者,我已经好几年没怎么看书了,不光如此,我还发现自己越来越脱节了。
上一章里,柳玉梅说的中年人失去了解新鲜事物的动力,说的就是我自己。
我去找书看了,很多书我能感觉到作者写得很好,很有趣,很精彩,但我就是看不下去,一些风格新潮的,不适合我。
然后,我又不愿意委屈自己去扫榜去学习去分析,理性告诉我身为一个创作者这是慢性死亡,我注定会被时代所淘汰,但感性告诉我,应该摆烂。
因为上次身心俱崩的经历告诉我,时代淘汰和我自己先gg,指不定哪个来得更快。
我很早就知道,我的风格写不出爆款成绩书,我只适合小众。
所以这次,我就很单纯地想写点自己感兴趣的。
南通是我的家乡,我把老家方言写了进去,我知道这很可能增加你们的阅读难度,不过没事,我代入感很强。
书里角色家,其实就是我老家亲戚家,我脑子里都有定位了,我老舅家是谁住的,我姨奶家是谁住的,包括李三江家做扎纸生意的,是我哪家亲戚,我小时候还经常去和他家同龄小孩一起看奥特曼。
所以小远侯他们在村里跑图时,我是上帝视角,哟呵,又去“云串亲戚”了。
过三十岁了,终于摸到可以写点年代文的门槛了。
其实我老早就想写了,但不适合,因为我不光要等我自己老一点,我还得等我的读者们也老一点。
还好,大家都老了。
可以愉快地搞点回忆杀了。
我写这本书的兴趣点,很大程度在于,我忽然又想到了以前的某个老物件,然后我写进去了,等着看本章说,等着和我一样的老读者发本章说“啊对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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